为规范广东海事局辖区内河通航水域恶劣天气条件下船舶禁限航行为,预防水上交通事故发生,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上交通管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和规章,广东海事局组织起草了《广东海事局辖区内河通航水域恶劣天气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公告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5月11日。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一、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7号广东海事局通航管理处,邮政编码:510260。
二、邮件反馈意见。请通过邮箱:gdthc@gd.msa.gov.cn反馈意见。
三、网站留言反馈。可通过下方意见征集直接留言反馈意见。
四、联系电话:020-8909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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