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航行至桂山岛水域内河油船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船舶检验局文件 粤船检[1997]30号 1997年10月27日)
各有关检验处:
现将部船检局《对<关于航行至桂山岛水域内河油船的暂行管理办法>的批复》(船规字[1997]47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从事珠江三角洲与桂山岛间驳油运输的内河A级航区油船,经按该《办法》第三款中规定检验合格后,除应按证书填写的有关规定,在证书相应活页中填写船舶按该《办法》配备的信号、通信、救生设备的配备情况外,尚应
(一)在适航证书准予航行xx航区一栏中,填入“A级,(珠江三角洲至桂山岛水域)”。
(二)在适航证书记事栏里签署:
1. 本船只允许载运闪点(闭杯试验)大于60℃的石油产品。
2. 本船限蒲福氏六级风及以下,最大波高不超过2.0m的气象海况下由珠江三角洲航行至珠江口桂山岛水域。
3. 本船稳性满足沿海遮蔽航区的稳性要求。
4. 本船在珠江口桂山岛水域内航行及作业时,干舷甲板及以下开口的水密关闭装置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干舷甲板上的上层建筑和甲板室开口关闭装置应保持风雨密。
5. 船舶营运中,船长除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外,仍应谨慎驾驶。
(三)船舶载重线标志及载重线证书应按该《办法》第三款第3点中的要求,按1995《内河船舶载重线规范》3.1.6条中适航于数级航区(段)的载重线标志的形式,重新勘划。其中表示海水载重线的线段应标以大写字母“SW”。海水载重线所对应的干舷值应在载重线证书中注明。
(四)船舶在申请桂山岛水域作业的检验时,当船舶的适航证书没到期时,可同意临时将载重线标志用油漆勘划,适航证书已到期的船舶,应按勘划载重线标志的规定,将载重线标志永久地,明显地勘划上去。
二、各地在实施该《办法》的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随时向省局反映。
对“关于内河A级航区油船航行至桂山岛油库报告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文件 船规字[1997]477号)
广东省船舶检验局:
你局粤船检[1997]23号文函。 文中提出的有关由珠江三角洲航行至桂山西水域的内河A级航区油船附加技术标准和限制航行条件,经审查修改、补充定稿并按规定程序业经批准。现将定稿本退回你局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航行至桂山岛水域内河油船的暂行管理办法》
关于航行至桂山岛水域内河油船的暂行管理办法
一、为适应桂山岛油码头油库成品油向珠江三角洲疏运,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由珠江三角洲航行至珠江口桂山岛水域,装载闪点(闭杯试验)大于60℃的石油产品的现有内河A级航区油船,且限定船舶在蒲福氏风级六级风及以下、最大渡高不超过2.0m的气象海况下航行。
三、凡从事珠江三角洲与桂山岛水域间驳油运输的内河A级航区油船应向验船部门申请临时检验,经按如下规定检验合格后,验船部门在证书上注明该船适合本“办法”规定的运输业务和二中规定的限定船舶航行条件。仅有持此证书的船舶,才能投入本“办法”规定的运输业务。
1.船舶稳性应符合船检局有关沿海遮蔽航区船舶的稳性要求;
2.船舶干舷甲板及以下开口的水密关闭装置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干舷甲板上的上层建筑和甲板室开口关闭装置应保持风雨密;
3.在现有内河A级航区载重线标志以下l/48d(船舶满载吃水)处,应补充勘划一载重线标志,作为船舶海水吃水线;
4.船舶结构应满足内河A级航区船舶的相应要求;
5.船舶信号设备应符合《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2)》的相立要求;
6.每艘船应配备一台功率为25w的VHF甚频无线电话;
7.每艘船应配备容纳船上总人数的救生浮具。
四、船舶应严格按《内河营运船舶检验规程(1993)》的规定进行各类检验。应特别加强对船体结构的检验,必要时验船师可缩短检验间隔期或和增加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验船部门在证书中签署并注明本“办法”三中规定事项。
五、船舶营运中,船长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外,尚仍应谨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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