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理范围:
(1) 检举、揭发广东海事局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
(2) 受理广东海事局所属单位、部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
(3) 根据《广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受理海上搜寻救助工作中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4) 其他信访事项。
2. 举报方式:
(1) 写信
地址:广州市怡乐路47号广东海事局纪检监察处320室
邮编:510260
(2) 来电
投诉(传真)电话:020-34298158
(3) 发送邮件
e-mail:gdtsjb@gd.msa.gov.cn
(4) 举报人还可以采用电报、音像、当面举报等方式。
3. 注意事项
(1)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和证据,不得诬陷他人或制造假证。
(2) 举报的内容和线索应具体、详细、真实,才有利于案件的查处;我们欢迎署名举报,以便联系和调查;我们对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的内容保密。
纪 检 组 长 致 辞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投诉举报,我们将对您的意见进行认真地调查处理。
为了能及时查处您投诉举报的问题,请您将所需反映的情况经过写清楚(地点、时间、当事人等具体情况),或者留下您的姓名、电话、电子邮箱或地址,我们将及时与您联系,反馈您所反映问题的处理结果情况。
如果您反映的情况没有具体时间、地点和当事人情况,或者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您反映的问题将需要较长时间进行调查或者难以查处,所以我们真诚地希望您以便利的方式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在最短的时间妥善解决你举报投诉的问题。
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我们时刻牢记党纪国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查处,并为您保密。
我们也认真地提醒您,请您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网站主办单位:广东海事局 地址:广州市怡乐路47号 电话:020-34298277 传真:020-34281854 邮政编码:51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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