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珠江口水上交通秩序,改善通航环境,保障航行安全,提高通航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珠江口水域的实际情况,广东海事局组织起草了《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特别监管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将《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特别监管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通过网站形式进行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公告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9日。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一、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7号广东海事局通航管理处,邮政编码:510260。
二、邮件反馈意见。请通过邮箱:gdthc@gd.msa.gov.cn反馈意见。
三、网站留言反馈。可通过下方意见征集直接留言反馈意见。
四、联系电话:020-89098856
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特别监管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特别监管区管理规定(试行)》起草说明.pdf
----- (征集已结束,感谢您的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