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特别监管区建设已纳入交通强国试点项目,为提升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畅通、高效、便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广东海事局组织起草了《广东海事局关于试行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特别监管区交通组织一体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将《广东海事局关于试行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特别监管区交通组织一体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通过网站形式进行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公告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5日。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一、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7号广东海事局指挥中心,邮政编码:510260。
二、邮件反馈意见。请通过邮箱:gdzhzx@gd.msa.gov.cn反馈意见。
三、网站留言反馈。可通过下方意见征集直接留言反馈意见。
四、联系电话:020-89098907。
附件 广东海事局关于试行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特别监管区交通组织一体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doc
----- (征集已结束,感谢您的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