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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法〔2021〕266号)
各直属海事局:
现将《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施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海政法〔2017〕691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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