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2024年10月08日 Tuesday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换发船舶登记证书 办理机构 汕头、湛江、广州、珠海、佛山、东莞、惠州、江门、阳江、中山、肇庆、云浮、清远、茂名、潮州、揭阳、梅州、汕尾、河源、韶关、广东海事局(广东海事局受理辖区除汕头、湛江外的国际航行船舶)
受理部门 政务中心 申请人 船舶所有人、船舶抵押权人、光船承租人
通办范围 不通办 办理形式 现场申请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 7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相应证书
填报须知 请参考下列信息办理。
受理标准 符合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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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设定依据
  • 结果样本
  • 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属本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2.船舶证书污损或者国籍证书到期等原因。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下载 要求及注意事项
1 换发证书相关的船舶登记申请书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材料

示范文本.docx

空白表.docx


不需要电子数据
2 船籍港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材料

—— 对查验原件后需退回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复印件。
3 原船舶登记证书原件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材料

—— 不需要电子数据
4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属企业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属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定机构核发的身份证明文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属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身份证、护照信息与户口簿记载信息不一致的,以户口簿记载的信息为准)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材料

—— 对查验原件后需退回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复印件。
5 委托证明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委托时)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材料

—— 对查验原件后需退回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复印件。
6 4吋或5吋船舶照片(左右正横各1张、侧艏1张、正艉1张、已登记烟囱标志的还需提交烟囱照片1张。照片不得进行数码编辑)。适用于换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材料

——

对查验原件后需退回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复印件。

1、受理人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是否属本机构管辖、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

2、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受理人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受理情况要进行登记。对资料完备性等情况有疑义的,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申请材料收存单》,收存情况要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5个工作日内未做答复的,视为受理。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受理人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不予受理通知书》。

4、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受理人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签字。

5、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应当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收存材料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补正通知书》。

6、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签注日期,受理人经审查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将原件退回申请人。

7、审批人同意登记的,初审人制作或交专门人员制作证文书,经校对后按证文书种类,加盖船舶登记专用章。

8、审批人不同意登记的,初审人按业务类型制作《海事业务不予办理决定书》,加盖船舶管理专用章。

9、初审人将相应证文书或《海事业务不予办理决定书》,转受理人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送达申请人,受理人进行登记。


不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四十五、四十六条(第四十五条 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年内,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国籍证书和有效船舶技术证书,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证书换发手续。  

    第四十六条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污损不能使用的,持证人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换发。)


办理机构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监督电话
广东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广州市怡乐路47号

020-34002611

020-89098704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30

020-34298158
汕头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47号 0754-88900182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30-17:30

020-34298158
湛江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新港路霞山港区口岸业务楼 0759-2258752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1:45;14:30-17:30

020-34298158
广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520号 020-37051581、020-37051582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3:30-16:50

020-34298158
东莞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虎门港服务大楼 0769-827931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3:00-16:30

020-34298158
珠海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情侣中路15号1栋 0756-3349002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30-17:30

020-34298158
惠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镇安惠大道12号 0752-5566561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00

020-34298158
河源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西行政商务小区 0762-3312071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30-17:30

020-34298158
汕尾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下洋河东侧 0660-335802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30

020-34298158
江门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72号 0750-3813337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30-17:30

020-34298158
阳江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阳江市金山南路口岸新村

0662-3300016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020-34298158
中山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一路16号 0760-85310175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00

020-34298158
佛山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24号 0757-83100747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30

020-34298158

肇庆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23号

0758-691282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020-34298158

云浮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沿江西路

0766-861557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020-34298158

清远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四路9号

0763-3129325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020-34298158

韶关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44号

0751-8200128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020-34298158

梅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芹洋秀兰大桥南侧

0753-2215591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020-34298158

茂名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茂名市双山七路6号大院

0668-3990218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020-34298158

潮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潮州市西荣北路119号

0768-2139056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020-34298158

揭阳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0663-8228026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

020-34298158
申请条件

1.属本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2.船舶证书污损或者国籍证书到期等原因。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下载 要求及注意事项
1 换发证书相关的船舶登记申请书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材料

示范文本.docx

空白表.docx


不需要电子数据
2 船籍港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材料

—— 对查验原件后需退回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复印件。
3 原船舶登记证书原件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材料

—— 不需要电子数据
4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属企业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属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定机构核发的身份证明文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属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身份证、护照信息与户口簿记载信息不一致的,以户口簿记载的信息为准)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材料

—— 对查验原件后需退回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复印件。
5 委托证明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委托时)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材料

—— 对查验原件后需退回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复印件。
6 4吋或5吋船舶照片(左右正横各1张、侧艏1张、正艉1张、已登记烟囱标志的还需提交烟囱照片1张。照片不得进行数码编辑)。适用于换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材料

——

对查验原件后需退回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受理人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是否属本机构管辖、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

2、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受理人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受理情况要进行登记。对资料完备性等情况有疑义的,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申请材料收存单》,收存情况要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5个工作日内未做答复的,视为受理。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受理人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不予受理通知书》。

4、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受理人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签字。

5、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应当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收存材料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补正通知书》。

6、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签注日期,受理人经审查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将原件退回申请人。

7、审批人同意登记的,初审人制作或交专门人员制作证文书,经校对后按证文书种类,加盖船舶登记专用章。

8、审批人不同意登记的,初审人按业务类型制作《海事业务不予办理决定书》,加盖船舶管理专用章。

9、初审人将相应证文书或《海事业务不予办理决定书》,转受理人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送达申请人,受理人进行登记。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四十五、四十六条(第四十五条 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年内,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国籍证书和有效船舶技术证书,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证书换发手续。  

    第四十六条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污损不能使用的,持证人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换发。)


结果样本

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机构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监督电话
广东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广州市怡乐路47号

020-34002611

020-89098704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30

020-34298158
汕头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47号 0754-88900182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30-17:30

020-34298158
湛江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新港路霞山港区口岸业务楼 0759-2258752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1:45;14:30-17:30

020-34298158
广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520号 020-37051581、020-37051582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3:30-16:50

020-34298158
东莞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虎门港服务大楼 0769-827931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3:00-16:30

020-34298158
珠海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情侣中路15号1栋 0756-3349002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30-17:30

020-34298158
惠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镇安惠大道12号 0752-5566561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00

020-34298158
河源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西行政商务小区 0762-3312071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30-17:30

020-34298158
汕尾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下洋河东侧 0660-335802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30

020-34298158
江门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72号 0750-3813337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30-17:30

020-34298158
阳江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阳江市金山南路口岸新村

0662-3300016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020-34298158
中山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一路16号 0760-85310175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00

020-34298158
佛山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24号 0757-83100747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30

020-34298158

肇庆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23号

0758-691282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020-34298158

云浮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沿江西路

0766-861557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020-34298158

清远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四路9号

0763-3129325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020-34298158

韶关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44号

0751-8200128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020-34298158

梅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芹洋秀兰大桥南侧

0753-2215591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020-34298158

茂名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茂名市双山七路6号大院

0668-3990218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020-34298158

潮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潮州市西荣北路119号

0768-2139056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020-34298158

揭阳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0663-8228026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

020-34298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