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换发船舶登记证书 | 办理机构 | 汕头、湛江、广州、珠海、佛山、东莞、惠州、江门、阳江、中山、肇庆、云浮、清远、茂名、潮州、揭阳、梅州、汕尾、河源、韶关、广东海事局(广东海事局受理辖区除汕头、湛江外的国际航行船舶) |
受理部门 | 政务中心 | 申请人 | 船舶所有人、船舶抵押权人、光船承租人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办理形式 | 现场申请 |
法定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间 | 7个工作日 |
结果名称 | 相应证书 | ||
填报须知 | 请参考下列信息办理。 | ||
受理标准 | 符合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办理。 | ||
服务评价 | [我要评价] | 评价结果 | [结果查询] |
1.属本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2.船舶证书污损或者国籍证书到期等原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下载 | 要求及注意事项 |
---|---|---|---|---|
1 | 换发证书相关的船舶登记申请书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材料 |
|
不需要电子数据 |
2 | 船籍港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材料 |
—— | 对查验原件后需退回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复印件。 |
3 | 原船舶登记证书原件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材料 |
—— | 不需要电子数据 |
4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属企业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属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定机构核发的身份证明文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属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身份证、护照信息与户口簿记载信息不一致的,以户口簿记载的信息为准) |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材料 |
—— | 对查验原件后需退回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复印件。 |
5 | 委托证明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委托时) |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材料 |
—— | 对查验原件后需退回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复印件。 |
6 | 4吋或5吋船舶照片(左右正横各1张、侧艏1张、正艉1张、已登记烟囱标志的还需提交烟囱照片1张。照片不得进行数码编辑)。适用于换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材料 |
—— |
对查验原件后需退回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复印件。 |
1、受理人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是否属本机构管辖、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
2、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受理人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受理情况要进行登记。对资料完备性等情况有疑义的,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申请材料收存单》,收存情况要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5个工作日内未做答复的,视为受理。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受理人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不予受理通知书》。
4、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受理人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签字。
5、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应当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收存材料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补正通知书》。
6、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签注日期,受理人经审查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将原件退回申请人。
7、审批人同意登记的,初审人制作或交专门人员制作证文书,经校对后按证文书种类,加盖船舶登记专用章。
8、审批人不同意登记的,初审人按业务类型制作《海事业务不予办理决定书》,加盖船舶管理专用章。
9、初审人将相应证文书或《海事业务不予办理决定书》,转受理人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送达申请人,受理人进行登记。
不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四十五、四十六条(第四十五条 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年内,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国籍证书和有效船舶技术证书,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证书换发手续。
第四十六条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污损不能使用的,持证人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换发。)
无
办理机构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监督电话 |
---|---|---|---|---|
广东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广州市怡乐路47号 |
020-34002611 020-89098704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30 |
020-34298158 |
汕头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47号 | 0754-88900182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30-17:30 |
020-34298158 |
湛江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新港路霞山港区口岸业务楼 | 0759-2258752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1:45;14:30-17:30 |
020-34298158 |
广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520号 | 020-37051581、020-37051582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3:30-16:50 |
020-34298158 |
东莞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虎门港服务大楼 | 0769-82793100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3:00-16:30 |
020-34298158 |
珠海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情侣中路15号1栋 | 0756-3349002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30-17:30 |
020-34298158 |
惠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镇安惠大道12号 | 0752-5566561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00 |
020-34298158 |
河源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西行政商务小区 | 0762-3312071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30-17:30 |
020-34298158 |
汕尾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下洋河东侧 | 0660-3358020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30 |
020-34298158 |
江门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72号 | 0750-3813337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30-17:30 |
020-34298158 |
阳江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阳江市金山南路口岸新村 |
0662-3300016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
020-34298158 |
中山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一路16号 | 0760-85310175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00 |
020-34298158 |
佛山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24号 | 0757-83100747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30 |
020-34298158 |
肇庆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23号 |
0758-6912820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
020-34298158 |
云浮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沿江西路 |
0766-8615570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
020-34298158 |
清远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四路9号 |
0763-3129325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
020-34298158 |
韶关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44号 |
0751-8200128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
020-34298158 |
梅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芹洋秀兰大桥南侧 |
0753-2215591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
020-34298158 |
茂名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茂名市双山七路6号大院 |
0668-3990218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
020-34298158 |
潮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潮州市西荣北路119号 |
0768-2139056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
020-34298158 |
揭阳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
0663-8228026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 |
020-34298158 |
1.属本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2.船舶证书污损或者国籍证书到期等原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下载 | 要求及注意事项 |
---|---|---|---|---|
1 | 换发证书相关的船舶登记申请书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材料 |
|
不需要电子数据 |
2 | 船籍港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材料 |
—— | 对查验原件后需退回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复印件。 |
3 | 原船舶登记证书原件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材料 |
—— | 不需要电子数据 |
4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属企业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属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定机构核发的身份证明文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属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身份证、护照信息与户口簿记载信息不一致的,以户口簿记载的信息为准) |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材料 |
—— | 对查验原件后需退回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复印件。 |
5 | 委托证明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委托时) |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材料 |
—— | 对查验原件后需退回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复印件。 |
6 | 4吋或5吋船舶照片(左右正横各1张、侧艏1张、正艉1张、已登记烟囱标志的还需提交烟囱照片1张。照片不得进行数码编辑)。适用于换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材料 |
—— |
对查验原件后需退回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复印件。 |
1、受理人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是否属本机构管辖、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
2、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受理人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受理情况要进行登记。对资料完备性等情况有疑义的,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申请材料收存单》,收存情况要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5个工作日内未做答复的,视为受理。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受理人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不予受理通知书》。
4、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受理人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签字。
5、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应当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收存材料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补正通知书》。
6、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签注日期,受理人经审查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将原件退回申请人。
7、审批人同意登记的,初审人制作或交专门人员制作证文书,经校对后按证文书种类,加盖船舶登记专用章。
8、审批人不同意登记的,初审人按业务类型制作《海事业务不予办理决定书》,加盖船舶管理专用章。
9、初审人将相应证文书或《海事业务不予办理决定书》,转受理人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送达申请人,受理人进行登记。
不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四十五、四十六条(第四十五条 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年内,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国籍证书和有效船舶技术证书,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证书换发手续。
第四十六条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污损不能使用的,持证人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换发。)
无
办理机构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监督电话 |
---|---|---|---|---|
广东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广州市怡乐路47号 |
020-34002611 020-89098704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30 |
020-34298158 |
汕头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47号 | 0754-88900182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30-17:30 |
020-34298158 |
湛江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新港路霞山港区口岸业务楼 | 0759-2258752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1:45;14:30-17:30 |
020-34298158 |
广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520号 | 020-37051581、020-37051582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3:30-16:50 |
020-34298158 |
东莞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虎门港服务大楼 | 0769-82793100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3:00-16:30 |
020-34298158 |
珠海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情侣中路15号1栋 | 0756-3349002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30-17:30 |
020-34298158 |
惠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镇安惠大道12号 | 0752-5566561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00 |
020-34298158 |
河源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西行政商务小区 | 0762-3312071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30-17:30 |
020-34298158 |
汕尾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下洋河东侧 | 0660-3358020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30 |
020-34298158 |
江门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72号 | 0750-3813337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30-17:30 |
020-34298158 |
阳江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阳江市金山南路口岸新村 |
0662-3300016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
020-34298158 |
中山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一路16号 | 0760-85310175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00 |
020-34298158 |
佛山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24号 | 0757-83100747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08:30-12:00;14:00-17:30 |
020-34298158 |
肇庆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23号 |
0758-6912820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
020-34298158 |
云浮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沿江西路 |
0766-8615570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
020-34298158 |
清远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四路9号 |
0763-3129325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
020-34298158 |
韶关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44号 |
0751-8200128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
020-34298158 |
梅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芹洋秀兰大桥南侧 |
0753-2215591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
020-34298158 |
茂名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茂名市双山七路6号大院 |
0668-3990218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
020-34298158 |
潮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潮州市西荣北路119号 |
0768-2139056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
020-34298158 |
揭阳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
0663-8228026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 |
020-34298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