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2025年01月22日 Wednesday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换发、补发 办理机构 汕头、湛江、广州、珠海、佛山、东莞、惠州、江门、阳江、中山、肇庆、云浮、清远、茂名、潮州、揭阳、梅州、汕尾、河源、韶关、广东海事局(广东海事局受理辖区除汕头、湛江及自贸区船舶登记制度外的国际航行船舶)
受理部门 政务中心 申请人 船舶所有人,外国籍船舶光船租赁承租人
通办范围 须到船籍港所在地办理 办理形式 内河船舶可直接网上办理(https://zwfw.msa.gov.cn);海船须现场提交申请。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 7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填报须知 通过网络申请的,申请人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以及数据和材料的一致性负责;纸质申请的,请按实际要求填写。
受理标准 在受理海事机构事权范围内,材料齐全的且填写完整。(内河船船补发直接网上重新打印即可,无须再次申请)
服务评价 [我要评价] 评价结果 [结果查询]
  • 申请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设定依据
  • 结果样本
  • 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船舶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政府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拥有或者经营、管理,企业法人拥有的船舶,中方的资本比例符合《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

2.船舶具备相应的适航技术条件,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3.船舶不具有造成双重国籍或者两个及以上船籍港的情形;

4.船舶已取得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定的船名;

5.船舶已依法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6.船舶已依法办理船舶国籍证书或已同时申请办理船舶国籍证书;

7.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申请人为船舶所有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下载 要求及注意事项
1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书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材料

空白表.docx

示范文本.docx


可与船舶国籍证书同时申请。船舶已办理国籍证书,办理国籍证书时提交材料已包含下列材料,可免于提交。
2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的身份证明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材料

—— 需校核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3 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材料

—— 身份证明需校核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委托书需提交原件。
4 述明理由的书面文件,以及有关的证明文件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材料

—— 适用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补发

办理流程.png

不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船舶应当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配备持有合格有效证书的船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四)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3号)全文;

4.《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20号)第十五条:“高速客船应向办理船舶登记手续的海事管理机构申领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高速客船的最低配员标准应满足本规则附录的要求。 ”

5.《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十三条:“下列中国籍船舶,必须向中国船级社申请入级检验:(一)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二)在海上航行的乘客定额一百人以上的客船;(三)载重量一千吨以上的油船;(四)滚装船、液化气体运输船和散装化学品运输船;(五)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要求入级的其他船舶。”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附录3的通知》(海船员〔2018〕115号,仅适用于内河船舶);

7.《关于修改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表的通知》(海船员〔2006〕145号,附录2:海船无线电人员最低安全配员表);

8.《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海船最低安全配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21〕160号,仅适用于海船);

9.《关于同意广东海事局实施<自航钻井平台最低安全配员表>(试行)的批复》(海船舶〔2011〕297号)。


办理机构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监督电话

广东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7号

020-34002611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30

020-34298158

汕头海事局政务中心

汕头市海滨路47号海事大楼一楼政务中心

0754-88900182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湛江海事局政务中心

湛江市霞山区新港路霞山港区口岸业务楼(一楼)

0759–2258752

工作日

08:30-11:45,

14:30-17:30

020-34298158

广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20号

020-37051581

020-37051582

工作日

08:30-12:00,

13:30-17:00

020-34298158

东莞海事局政务中心

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虎门港服务大楼

0769-82793100

工作日

08:30-12:00,

13:00-16:30

020-34298158

珠海海事局政务中心

珠海市香洲区情侣中路15号1栋

0756-3349002

0756-3349003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30

020-34298158

中山海事局政务中心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一路16号

0760-85310175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00

020-34298158

惠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惠州市大亚湾澳头镇安惠大道12号

0752-5566561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00

020-34298158

佛山海事局政务中心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24号

0757-83100747

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

020-34298158

江门海事局政务中心

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72号

0750-3813337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潮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潮州市西荣北路119号

0768-2139056

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揭阳海事局政务中心

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0663-8228026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汕尾海事局政务中心

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下洋河东侧

0660-3358020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阳江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阳江市金山南路口岸新村

0662-3300016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茂名海事局政务中心

茂名市双山七路6号大院

0668-3990218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肇庆海事局政务中心

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23号

0758-6912820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清远海事局政务中心

清远市清城区北江四路9号

0763-3129325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云浮海事局政务中心

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沿江西路

0766-8615570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韶关海事局政务中心

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44号

0751-8200128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河源海事局政务中心

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西行政商务小区

0762-3312071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梅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芹洋秀兰大桥南

0753-2215591

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

020-34298158


申请条件

1.船舶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政府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拥有或者经营、管理,企业法人拥有的船舶,中方的资本比例符合《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

2.船舶具备相应的适航技术条件,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3.船舶不具有造成双重国籍或者两个及以上船籍港的情形;

4.船舶已取得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定的船名;

5.船舶已依法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6.船舶已依法办理船舶国籍证书或已同时申请办理船舶国籍证书;

7.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申请人为船舶所有人。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下载 要求及注意事项
1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书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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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船舶国籍证书同时申请。船舶已办理国籍证书,办理国籍证书时提交材料已包含下列材料,可免于提交。
2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的身份证明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材料

—— 需校核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3 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原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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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

—— 身份证明需校核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委托书需提交原件。
4 述明理由的书面文件,以及有关的证明文件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材料

—— 适用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补发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png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船舶应当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配备持有合格有效证书的船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四)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3号)全文;

4.《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20号)第十五条:“高速客船应向办理船舶登记手续的海事管理机构申领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高速客船的最低配员标准应满足本规则附录的要求。 ”

5.《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十三条:“下列中国籍船舶,必须向中国船级社申请入级检验:(一)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二)在海上航行的乘客定额一百人以上的客船;(三)载重量一千吨以上的油船;(四)滚装船、液化气体运输船和散装化学品运输船;(五)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要求入级的其他船舶。”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附录3的通知》(海船员〔2018〕115号,仅适用于内河船舶);

7.《关于修改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表的通知》(海船员〔2006〕145号,附录2:海船无线电人员最低安全配员表);

8.《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海船最低安全配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21〕160号,仅适用于海船);

9.《关于同意广东海事局实施<自航钻井平台最低安全配员表>(试行)的批复》(海船舶〔2011〕297号)。


结果样本

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机构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监督电话

广东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7号

020-34002611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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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020-34298158

汕头海事局政务中心

汕头市海滨路47号海事大楼一楼政务中心

0754-88900182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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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海事局政务中心

湛江市霞山区新港路霞山港区口岸业务楼(一楼)

0759–2258752

工作日

08:30-11:45,

14:30-17:30

020-34298158

广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20号

020-37051581

020-37051582

工作日

08:30-12:00,

13:30-17:00

020-34298158

东莞海事局政务中心

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虎门港服务大楼

0769-82793100

工作日

08:30-12:00,

13:00-16:30

020-34298158

珠海海事局政务中心

珠海市香洲区情侣中路15号1栋

0756-3349002

0756-3349003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30

020-34298158

中山海事局政务中心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一路16号

0760-85310175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00

020-34298158

惠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惠州市大亚湾澳头镇安惠大道12号

0752-5566561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00

020-34298158

佛山海事局政务中心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24号

0757-83100747

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

020-34298158

江门海事局政务中心

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72号

0750-3813337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潮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潮州市西荣北路119号

0768-2139056

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揭阳海事局政务中心

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0663-8228026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汕尾海事局政务中心

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下洋河东侧

0660-3358020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阳江海事局政务中心

广东省阳江市金山南路口岸新村

0662-3300016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茂名海事局政务中心

茂名市双山七路6号大院

0668-3990218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肇庆海事局政务中心

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23号

0758-6912820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清远海事局政务中心

清远市清城区北江四路9号

0763-3129325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云浮海事局政务中心

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沿江西路

0766-8615570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韶关海事局政务中心

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44号

0751-8200128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河源海事局政务中心

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西行政商务小区

0762-3312071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020-34298158

梅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芹洋秀兰大桥南

0753-2215591

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

020-34298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