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2024年05月2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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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内河船舶是否还需要办理燃油污染民事责任证书
内容 您好,想咨询现在广东省内河船舶,散货船是否还需要办理燃油污染民事责任保险证书
姓名 小周周
提交时间 2024-04-03
处理情况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航行的载运油类物质的船舶和 1000 总吨以上载运非油类物质的船舶,其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投保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如问题所诉内河船舶航行至《办法》所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则需要办理。
答复处室 危管防污处
答复时间 2024-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