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2024年09月08日 星期日
主题:

茂名海事局走进“茂名民声热线”直播间

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上午 10:00

嘉宾:

陈陆迅、朱小平、冼乔茂、刘卫权、梁进文

简介:

茂名海事局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上线FM101.1茂名综合广播“茂名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就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障船员权益等工作与市民进行交流,回应社会关切,答复市民咨询问题。

文字实录

2024年5月8日10:00

【主持人】10:00

各位听众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各位在直播间遇见,借此机会感谢各位听众朋友长期以来对茂名海事局的关注和支持。首先,介绍出席本次直播的嘉宾,他们分别是茂名海事局党委书记、局长陈陆迅、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朱小平、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主任冼乔茂、船舶监督处(船员管理处)处长刘卫权、政务中心主任梁进文。现在有请陈陆迅局长介绍2023年茂名海事工作亮点和2024年海事重点工作要点。

陈陆迅】10:04

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茂名海事局是茂名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主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负责茂名水上交通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监督管理、船员考试发证、船舶进出口岸管理等工作。

2023年,茂名海事局在广东海事局和茂名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职,主动服务茂名经济社会发展,全市没有发生列入统计范围的水上交通事故,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亮点。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深入推进水上交通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商渔共治2023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工作。开展防商渔船碰撞“三讲五进”宣教活动。牵头召开“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积极配合推进涉渔“三无”船舶整治工作。牵头印发实施《茂名市海上险情应急预案》《茂名市处置船舶污染应急预案》。组织召开2023年茂名市“两防一救”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开展搜救应急演练。成功防抗“泰利”“苏拉”“小犬”等热带气旋,实现了船舶防台“零事故、零污染、零伤亡”等三项指标为“零”的目标。二是聚焦服务大局,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全力保障重要物资水路运输安全通畅,优先保障茂名石化公司丙类原料及产品海运装卸需求,有效化解茂石化公司产能突出问题,为茂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奉献海事力量。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口岸重点项目建设。做好吉达港区开港海事服务,为东华能源液货码头LPG船舶进出港保驾护航。做好新港区广港码头、粤电煤炭码头船舶进出港安全保障工作和30万吨原油码头、东区油品码头、化工品码头、昌利石化仓储基地码头、广港码头二期建设等水工监管及服务工作。为茂名现代化海洋牧场规划建设海域选址方案提出海事专业意见,相关意见全部获得采纳。制定海砂开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指引,为做好茂名水上新业态安全监管打好基础。三是聚焦口岸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口岸开放工作获市主要领导和广东局领导批示肯定。落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茂名联动发展区建设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推进助力贸易便利化六大举措。助力茂名港吉达港区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码头临时开放和广港码头延续临时开放,茂名市商务局发来感谢信。深入开展液化气体物质海运相关要求研究,有效做好东华能源码头临开后气体烃类物质海运安全监管工作。成立党员突击队服务东华能源码头正式开港,助力茂名打造全球最大烯烃基地。完成东华能源液货码头专用航标效能验收工作。推出“企业服务官”名片、“口岸施工安全服务大礼包”,获企业好评并赠送锦旗。深化“放管服”改革,办理船员各类证书410件,较去年增长254%。行政审批1248宗,当场办结率100%,一般行政审批办结平均时限压缩达50%。

2024年我们茂名海事重点工作是:一是聚力系统治理,确保辖区安全稳定。一是深化源头治理。实施水上交通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抓好重点船舶、重点时段和重点水域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商渔共治”、防范船碰桥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航运公司和船舶代管公司监督检查。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实施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发挥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与涉水部门联动执法,常态化开展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专项行动。三是优化通航保障。推进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实施,推进辖区港内、港外锚地一体化布局和共享共用。二是聚力服务保障,彰显海事责任担当。一是服务茂名港口建设。服务茂名港博贺新港区和吉达港区口岸开放。做好博贺新港区30万吨原油码头工程、博贺新港30万吨航道、广港码头二期、粤西LNG码头、利丰散货码头等大型水工项目海事监管和服务,助推茂名拥江向海发展。二是服务通航安全保障。推动优化航道通航环境,保障大型船舶进出港安全。抓好海砂开采海事监管服务。研究海洋牧场规划建设,保障现代化海洋牧场安全、绿色发展。三是服务“绿美茂名”建设。加强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监督管理。开展船舶生活垃圾接收处置专项治理。推进海洋牧场等新业态与船舶污染防治能力同步建设。四是优化港航营商环境。实施行政审批“一窗通办”服务。开展船舶“多证合一”研究。深化船舶转籍“不停航办证”服务。落实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开放政策。推动内河船员无纸化办证。三是聚力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突能力。编制实施茂名市水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推动建立电白、滨海新区海上搜救分中心。推动水上搜救能力建设、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水平等指标纳入平安广东建设考核。落实《茂名市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8-2025年)》,推进茂名市综合应急清污船建设。加强水上搜救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突能力。落实防台风“六个百分百”工作要求,扎实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主持人】10:20

谢谢陈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问答环节,欢迎大家来电提问。

【听众1】10:21

嘉宾您好,我想问下关于船员违法扣分的问题。我们船员每年有几分可以扣,是怎么计算时间的,如果我扣满了应该怎么处理?

【朱小平】10:23

谢谢您的提问。根据船员违法记分办法规定,船员记分满分为15分。记分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即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到期就会自动清零。如果在一年内违法记分达到了15分,需要到违法记分地或者船员注册地或者适任证书签发地进行相应的法规培训,培训合格后就可以销分。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及以上记满15分,或者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分别记满15分,或者连续两个记分周期记分累计满40分,还需要进行船员适任能力考核,待考核通过才可以销分。

【听众2】10:27

嘉宾您好,我们公司买了一条旧船,证书都齐全有效的,不过现在船还在海上营运,我们能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吗?

【梁进文】10:29

谢谢提问。根据您的情况,适合现在我们海事局推出的“不停航”办证服务,就是新旧船东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到新旧登记机关同时申请受理登记,通过同步预审的方式缩短办理时间,期间不影响船舶正常营运,达到不停航转籍目的。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在同意选择不停航办证时,需要以书面形式确认转籍期间的安全与民事责任,并承诺根据相关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听众3】10:32

嘉宾您好,我是一名社会人员,我想成为一名船员。请问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和培训?

【刘卫权】10:33

谢谢您的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和相关规则的要求,要成为一名海船船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 18 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 16 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过 60 周岁;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通过相应的岗位适任考试。 2.如果是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申请适任证书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在危险品船、客船等特殊船舶上工作的,还应当完成相应的特殊培训。

【听众4】10:36

嘉宾您好,最近我船在博贺新港区水域锚泊,需要办一个明火作业报备手续,但是作业人员的焊工证不小心丢了,正在补办,只有复印件,请问是不是能过来办理报备手续?

【朱小平】10:37

这位听众您好,您的这种情况是可以办理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的。目前海事行政审批事权范围内有部分事项实施了“告知承诺制”。您说的这个明火作业报备,就属于这个“告知承诺制”范围。您只需要带好焊工证复印件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在窗口办理时填写一份信用承诺,保证该名焊工确实持有有效的证书,就可以办理相关的业务了,谢谢。

【听众5】10:39

嘉宾您好,我和朋友乘坐游艇出海游玩,途中遇到危险了,我该向哪里求救?

【陈陆迅】10:40

首先感谢这位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当在海上遇到危险需要救援的时候,可以直接拨打海上遇险求救电话12395 ,这是全国统一的水上遇险求救电话。茂名海事局承担茂名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工作,茂名市海上搜救中心成立于2016年2月1日,负责接报和处置茂名水上险情救助工作,当我们的值班人员接到海上求救电话后,我们会立即协调海上各种力量前去事发海域开展救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五一”期间,我们就成功处置了两起海上险情。一是5月1日1528时,一艘游艇在博贺新港区东防波堤以东2.5海里处挂住渔网有沉船危险,船上6人,请求救助。我们接报后立即协调了附近5艘船前往救助,30分钟就成功将6名遇险人员救上船。二是5月4日1236时,茂名水东湾大桥附近水域11人乘坐皮艇被困海上,请求救助。我们接报后立即派出海事和海警的船前往救助,1个小时内成功将11人救起。

在这里,也给广大网友和听众提个醒,水上出行“四要看”:一要看有没有船名,没有船名的船不能坐;二要看船舶的乘客定额,没有标注定额数或乘客数已超过定额数的船不能坐;三要看船舶在水面上的高度,超载的船不能坐;四要看有没有安全设备,没有安全设备的船不能坐。参加漂流、潜水、摩托艇、水上滑翔等风险较高的旅游项目,必须选择资证齐全的经营单位。另外,也要养成水上出行的好习惯,出行前关注海上天气情况,大风、雷暴天不出海。上下船按顺序、救生设备准备好、紧急情况听指挥、危险货物不上船。谢谢。

【听众6】10:43

嘉宾您好,我是1名船舶代理,我代理了1艘3万载重吨的油船,需要进靠水东港卸货,在大潮水的情况下航道的水深满足我船进港要求,但海事说航道不满足需求,为什么?

【冼乔茂】10:44

谢谢这位听众朋友的提问!是这样的,航道的尺度包括航道通航宽度、通航水深和航道转弯半径等,航道是否满足船舶进出要求,需要同时满足3方面要求,水东港的航道设计宽度为120米,设计水深为10米,之前我们已经按照现行的《海港总体设计规范》核算,水东港航道基本满足2万吨级油船通航安全要求,而且目前水东港航道回淤变浅、转弯半径未达到3万吨级航道要求,故3万载重吨油船不能进水东港。

【听众7】10:46

嘉宾您好,请问如果船员适任证书被吊销了,还能再取得适任证书吗?需要参加什么样的培训吗?

【刘卫权】10:47

感谢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因违反海事行政管理规定被吊销适任证书者,自证书被吊销之日起 2 年后,通过低一级职务的适任考试,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后,向原签发适任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低一级职务的适任证书。海事管理机构对通过适任考试的,应当签发其相应的适任证书。

【听众8】10:49

嘉宾您好,我是一名船员,今年2月份下的船,但是系统显示一直在船未解职,怎么办啊?能联系海事局操作解职吗?

【朱小平】10:50

这位听众您好!自2020年2月23日起,国内航行船舶采用船舶报告系统报备系统资历。对于报告系统报备的资历,发现一直未解职的问题,通常的原因是因为船舶完成系统中“在船人员”维护后,未及时进行进出港报告导致。该类情况,只需完成一次进港或者出港报告后,即可在系统查询到解职。如船舶短期内暂时无进出港计划的,可联系船方或公司做一次进出港变更,或者进出港报告后撤销即可。

自2020年2月23日起使用船舶报告系统报备船员服务资历以后,船员服务资历的任解职操作由公司或者船舶自行操作,海事部门不能进行相应操作了,这个,请您谅解。

刚才说到的进出港报告或变更,如在完成上述操作后,仍未解职,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跟您联系。

【听众9】10:52

嘉宾您好,请问如果船东不发工资,你们海事管不管?

【刘卫权】10:53

谢谢这位听众朋友的提问!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所以,克扣船员工资的问题不属于海事管理机构管辖的事项范围。 因此建议船员朋友在遇到工资待遇问题时: 1.首先可以通过船上或者公司的内部程序协商解决。2.其次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或拨打劳动监察投诉咨询热线投诉(咨询服务热线:12333);3.也可依据与公司签订合同中的约定依法提起仲裁、诉讼。

【听众10】10:55

嘉宾您好,我船打算长期停航不营运了,就可以不用配船员了吧?

【朱小平】10:56

感谢您的提问!上面这个问题很多船东都会遇到,但其实这是思想上的误区!

开船跟开车可不一样,汽车不开了就可以停在停车位不管了,可是船舶不行。哪怕是停航不营运了也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根据停泊情况、船舶类型和值班特点,配备足够的具有熟练操作能力的值班船员,并定期对关键性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停航船舶也是海上交通安全的参与者,也会给正常营运的船舶安全航行、作业、停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还面临船舶走锚、碰撞、自沉等水上交通事故风险和消防安全风险。

船舶停航需要注意:一是船舶应当按照规定在指定或划定的码头、锚地、停泊区内停泊,并配备足够的掌握相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船员;二是不得非法占用主航道和生产锚地,不能妨碍其他营运船舶的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三是确保无线电设备可用,至少维持一种磁罗经可用以测得方位,AIS要保持正常开启,按规定要求显示信号;四是对船上关键性设备做好维护保养;五是船舶系泊要稳固,能够抵御大风寒潮等恶劣天气的影响;六是要遵守相关安全与防污染规定要求,防止船舶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七是船舶应保持与公司和海事管理机构的通讯联系,及时接收安全信息;

只有做到了上面说的这些,船舶一旦发生险情,才能够及时得到救援,在必要的时候船舶也能够立即驶离该水域。

【主持人】11:00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有进一步想了解的内容,会后请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谢谢各位嘉宾,再次感谢各位听众朋友的收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