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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事局关于延长《海上风电场通航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限的通知

效力位阶: 行政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有效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4-05-3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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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事局关于延长《海上风电场通航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限的通知

(粤海事函〔2024〕462号)

局各单位:

经广东海事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海上风电场通航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6531日。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广东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反映。

 

附件:广东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上风电场通航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海通航〔2022〕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2024529日      

(抄送:省司法厅,各海上风电企业,各有关单位、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