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分享
打开微信扫一扫
分享至好友或朋友圈。
广州、珠海、东莞、中山、港珠澳大桥海事局,机关相关部门:
经广东海事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广东海事局关于试行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特别监管区交通组织一体化的通告》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广东海事局指挥中心反映。
附件: 广东海事局关于试行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特别监管区交通组织一体化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2024年6月17日
微信扫一扫
添加"海事通"小程序
抖音扫一扫
关注广东海事抖音号
扫一扫
关注中国海事劳工官方微博
关注广东海事公众号
关注"海事法规文库"公众号
下载安装"货查查"APP
扫一扫下载安装APP
广东海事局监管指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