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海员证核发 | 办理机构 | 汕头、湛江、广州、东莞、珠海、中山、惠州海事局 |
受理部门 | 政务中心 | 申请人 | 船员本人、受委托机构(海员外派机构、具有国际航行(含特殊航线)船舶的航运公司)及具有渔船船员海员证申办资格的单位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形式 | 纸质申请或无纸化申请 |
法定办结时限 | 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 | 承诺办结时间 | 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 | ||
填报须知 | 通过网络申请的,申请人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以及数据和材料的一致性负责;纸质申请的,请按实际要求填写。 | ||
受理标准 | 在受理海事机构事权范围内,材料齐全的且填写完整。 | ||
服务评价 | [我要评价] | 评价结果 | [结果查询] |
1.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持有国际航行船舶或者特殊航线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者有确定的船员出境任务;
3. 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公民出境的情形。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下载 | 要求及注意事项 |
---|---|---|---|---|
1 | 海员证申请表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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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复印件 |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电子数据 |
—— |
船员管理系统己有电子信息的,免于提交相应纸质材料。 |
3 | 申请人电子证件照片、手写签名及指纹信息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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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供委托书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 |
委托相关单位代为申请办理海员证的,被委托单位还应当提供委托书,船员与其委托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合同、上船协议中有明确代理船员办理证书条款的,受委托机构可免于提交委托书。 |
5 | 劳动合同或服务合同及其复印件 |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电子数据 |
—— | 申办渔业船员海员证还应提交渔业船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合同及其复印件,远洋渔业船员对外劳务合作公司及对台渔船船员劳务合作资质的公司还应提交该公司与雇主订立的劳务合作合同及其复印件。 |
6 | 海员证补发情况说明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
允许非现场提交《海员证补发情况说明》。 |
1.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在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中国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进行海员证签发业务申请后,无纸化办理自动进入审核环节。
2.非无纸化办理的需要到海事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办理,并接受海事管理机构受理审查:
(1)申请事项是否属本机构管辖范围;
(2)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料是否齐全。
3.通过审查,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受理人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的《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
4.申请人可以在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中国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该申请证书办理进程。
5.证书核发后,若选择自取方式的申请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或回执、《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领取证书。选择邮寄方式的,海事管理机构会邮寄证书到指定的邮寄地址。
不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十五条: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向交通部委托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一条:以海员身份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中国籍船员,应当向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
4.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第十五条:海员证核发的条件: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持有国际航行船舶或者特殊航线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者有确定的船员出境任务;
(三)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出境的情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3号)全文。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实施办法(海船员【2019】434号)全文。
办理机构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监督电话 |
广东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7号 |
020-34002611 |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30 |
020-34298158 |
汕头海事局政务中心 |
汕头市海滨路47号海事大楼一楼政务中心 |
0754-88900182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湛江海事局政务中心 |
湛江市霞山区新港路霞山港区口岸业务楼(一楼) |
0759–2258752 |
工作日 08:30-11:45, 14:30-17:30 |
020-34298158 |
广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20号 |
020-37051581 020-37051582 |
工作日 08:30-12:00, 13:30-17:00 |
020-34298158 |
东莞海事局政务中心 |
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虎门港服务大楼 |
0769-82793100 |
工作日 08:30-12:00, 13:00-16:30 |
020-34298158 |
珠海海事局政务中心 |
珠海市香洲区情侣中路15号1栋 |
0756-3349002 0756-3349003 |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30 |
020-34298158 |
中山海事局政务中心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一路16号 |
0760-85310175 |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00 |
020-34298158 |
惠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惠州市大亚湾澳头镇安惠大道12号 |
0752-5566561 |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00 |
020-34298158 |
1.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持有国际航行船舶或者特殊航线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者有确定的船员出境任务;
3. 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公民出境的情形。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下载 | 要求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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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员证申请表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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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复印件 |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电子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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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管理系统己有电子信息的,免于提交相应纸质材料。 |
3 | 申请人电子证件照片、手写签名及指纹信息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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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供委托书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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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相关单位代为申请办理海员证的,被委托单位还应当提供委托书,船员与其委托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合同、上船协议中有明确代理船员办理证书条款的,受委托机构可免于提交委托书。 |
5 | 劳动合同或服务合同及其复印件 |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电子数据 |
—— | 申办渔业船员海员证还应提交渔业船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合同及其复印件,远洋渔业船员对外劳务合作公司及对台渔船船员劳务合作资质的公司还应提交该公司与雇主订立的劳务合作合同及其复印件。 |
6 | 海员证补发情况说明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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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非现场提交《海员证补发情况说明》。 |
1.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在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中国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进行海员证签发业务申请后,无纸化办理自动进入审核环节。
2.非无纸化办理的需要到海事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办理,并接受海事管理机构受理审查:
(1)申请事项是否属本机构管辖范围;
(2)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料是否齐全。
3.通过审查,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受理人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的《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
4.申请人可以在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中国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该申请证书办理进程。
5.证书核发后,若选择自取方式的申请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或回执、《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领取证书。选择邮寄方式的,海事管理机构会邮寄证书到指定的邮寄地址。
不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十五条: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向交通部委托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一条:以海员身份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中国籍船员,应当向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
4.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第十五条:海员证核发的条件: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持有国际航行船舶或者特殊航线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者有确定的船员出境任务;
(三)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出境的情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3号)全文。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实施办法(海船员【2019】434号)全文。
办理机构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监督电话 |
广东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7号 |
020-34002611 |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30 |
020-34298158 |
汕头海事局政务中心 |
汕头市海滨路47号海事大楼一楼政务中心 |
0754-88900182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湛江海事局政务中心 |
湛江市霞山区新港路霞山港区口岸业务楼(一楼) |
0759–2258752 |
工作日 08:30-11:45, 14:30-17:30 |
020-34298158 |
广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20号 |
020-37051581 020-37051582 |
工作日 08:30-12:00, 13:30-17:00 |
020-34298158 |
东莞海事局政务中心 |
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虎门港服务大楼 |
0769-82793100 |
工作日 08:30-12:00, 13:00-16:30 |
020-34298158 |
珠海海事局政务中心 |
珠海市香洲区情侣中路15号1栋 |
0756-3349002 0756-3349003 |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30 |
020-34298158 |
中山海事局政务中心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一路16号 |
0760-85310175 |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00 |
020-34298158 |
惠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惠州市大亚湾澳头镇安惠大道12号 |
0752-5566561 |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00 |
020-34298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