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办理机构 | (海船)广东、汕头、湛江、广州、珠海、惠州、江门、阳江、茂名、揭阳、清远、肇庆、中山、韶关、河源、东莞、佛山、云浮、汕尾、潮州、梅州海事局;(内河)汕头、湛江、广州、珠海、惠州、江门、阳江、茂名、揭阳、清远、肇庆、中山、韶关、河源、东莞、佛山、云浮、汕尾、潮州、梅州海事局 |
受理部门 | 政务中心 | 申请人 | 船员 |
通办范围 | 全国通办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现场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间 | 10个工作日 |
结果名称 |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 ||
填报须知 | 通过网络申请的,申请人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以及数据和材料的一致性负责;纸质申请的,请按实际要求填写。 | ||
受理标准 | 在受理海事机构事权范围内,材料齐全的且填写完整。 | ||
服务评价 | [我要评价] | 评价结果 | [结果查询] |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 且初次申请不超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三)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
(四)通过相应的适任考试。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还应当经过相应的船员适任培训、特殊培训,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申请适任证书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下载 | 要求及注意事项 |
---|---|---|---|---|
1 |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
已进行船员信息采集的,免于提交系统已有资料,另有要求除外 |
2 | 船员服务簿 |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电子数据 |
—— | 原件校核 |
3 | 身份证 |
原件: 1 复印件: 0 电子数据 |
—— | 已进行船员信息采集的,免于提交系统已有资料,另有要求除外 |
4 | 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
原件: 1 复印件: 0 电子数据 |
—— | 近期直边正面6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 |
5 | 海船船员健康证明 |
原件: 1 复印件: 0 电子数据 |
—— | 已进行船员信息采集的,免于提交系统已有资料,另有要求除外 |
6 | 岗位适任培训证明或者航海教育毕业证书 |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电子数据 |
—— |
原件校核; 已进行船员信息采集的,免于提交系统已有资料,另有要求除外 |
7 |
船上见习记录簿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 | |
8 | 现持有的适任证书 |
原件: 0 复印件: 0 电子数据 |
—— | 已进行船员信息采集的,免于提交系统已有资料,另有要求除外 |
9 | 专业技能适任培训合格证 |
原件: 0 复印件: 0 电子数据 |
—— | 已进行船员信息采集的,免于提交系统已有资料,另有要求除外 |
10 | 适任考试的合格证明 |
原件: 0 复印件: 0 电子数据 |
—— | 已进行船员信息采集的,免于提交系统已有资料,另有要求除外 |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材料 | ||||
1 |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A4 | |
2 | 船员服务簿 |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电子数据 |
—— | 原件校核 |
3 | 身份证件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 | 需校验原件 |
4 | 体检证明(近2年) |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电子数据 |
—— | 原件校核 |
5 | 近期免冠照片 |
原件: 1 复印件: 0 电子数据 |
—— | 近期直边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 |
6 |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证明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 | A4 |
7 |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 | A4 |
1.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在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中国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进行船员适任证书签发业务申请后,无纸化办理自动进入审核环节。
2.非无纸化办理的需要到海事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办理,并接受海事管理机构受理审查:
(1)申请事项是否属本机构管辖范围;
(2)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3.通过审查,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受理人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的《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
4.申请人可以在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中国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该申请证书办理进程。
5.证书核发后,若选择自取方式的申请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或回执、《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领取证书。选择邮寄方式的海事管理机构会邮寄证书到指定的邮寄地址。
不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中国籍船员和海上设施上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海上交通安全以及相应岗位的专业教育、培训。
中国籍船员应当依照有关船员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取得船员适任证书,并取得健康证明。
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工作的,按照有关船员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船员在船舶上工作,应当符合船员适任证书载明的船舶、航区、职务的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23年修订)
第五条 船员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三)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还应当经过相应的船员适任培训、特殊培训,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申请适任证书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第六条 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可以向任何有相应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任职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及船员服务簿。
第七条 船员适任证书应当注明船员适任的航区(线)、船舶类别和等级、职务以及有效期限等事项。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
船员服务簿应当载明船员的姓名、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履职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船员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曾经在军用船舶、渔业船舶上工作的人员,或者持有其他国家、地区船员适任证书的船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船员适任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免除船员培训和考试的相应内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条 船员经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其中客船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还应当经相应的特殊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方可担任船员职务。严禁未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船员上岗。
船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5号)全文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海船员〔2020〕282号)全文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2号)全文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海船员〔2021〕46号)全文
https://www.msa.gov.cn/page/article.do?articleId=A4B2D5AD-6592-4A3A-9141-1EB652FD34A4&channelId=25272961-CDA1-4403-BB56-9659C86F1BFD
8、《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海船员〔2019〕141号)全文
https://www.msa.gov.cn/page/article.do?articleId=4EAC9A91-1FF5-43B6-92B2-A4527A68B924&channelId=25272961-CDA1-4403-BB56-9659C86F1BFD
9、《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培训合格证书再有效有关事宜的通知》(海船员〔2016〕685号)全文
10、《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调整引航员适任证书签发相关事宜的通知》(海船员〔2018〕127号)全文
https://www.msa.gov.cn/page/article.do?articleId=A594693E-8223-4CBD-9F76-E7E2D72A3562&channelId=25272961-CDA1-4403-BB56-9659C86F1BFD
办理机构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监督电话 |
广东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7号 |
020-34002611 |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30 |
020-34298158 |
汕头海事局政务中心 |
汕头市海滨路47号海事大楼一楼政务中心 |
0754-88900182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湛江海事局政务中心 |
湛江市霞山区新港路霞山港区口岸业务楼(一楼) |
0759–2258752 |
工作日 08:30-11:45, 14:30-17:30 |
020-34298158 |
广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20号 |
020-37051581 020-37051582 |
工作日 08:30-12:00, 13:30-17:00 |
020-34298158 |
东莞海事局政务中心 |
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虎门港服务大楼 |
0769-82793100 |
工作日 08:30-12:00, 13:00-16:30 |
020-34298158 |
珠海海事局政务中心 |
珠海市香洲区情侣中路15号1栋 |
0756-3349002 0756-3349003 |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30 |
020-34298158 |
中山海事局政务中心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一路16号 |
0760-85310175 |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00 |
020-34298158 |
惠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惠州市大亚湾澳头镇安惠大道12号 |
0752-5566561 |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00 |
020-34298158 |
佛山海事局政务中心 |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24号 |
0757-83100747 |
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 |
020-34298158 |
江门海事局政务中心 |
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72号 |
0750-3813337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潮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潮州市西荣北路119号 |
0768-2139056 |
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揭阳海事局政务中心 |
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0663-8228026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汕尾海事局政务中心 |
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下洋河东侧 |
0660-3358020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阳江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阳江市金山南路口岸新村 |
0662-3300016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茂名海事局政务中心 |
茂名市双山七路6号大院 |
0668-3990218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肇庆海事局政务中心 |
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23号 |
0758-6912820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清远海事局政务中心 |
清远市清城区北江四路9号 |
0763-3129325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云浮海事局政务中心 |
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沿江西路 |
0766-8615570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韶关海事局政务中心 |
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44号 |
0751-8200128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河源海事局政务中心 |
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西行政商务小区 |
0762-3312071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梅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芹洋秀兰大桥南 |
0753-2215591 |
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 |
020-34298158 |
港珠澳大桥海事局综合业务处 |
珠海市香洲区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港珠澳路246号2楼 |
0756-3316109 |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00 |
020-34298158 |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 且初次申请不超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三)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
(四)通过相应的适任考试。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还应当经过相应的船员适任培训、特殊培训,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申请适任证书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下载 | 要求及注意事项 |
---|---|---|---|---|
1 |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
已进行船员信息采集的,免于提交系统已有资料,另有要求除外 |
2 | 船员服务簿 |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电子数据 |
—— | 原件校核 |
3 | 身份证 |
原件: 1 复印件: 0 电子数据 |
—— | 已进行船员信息采集的,免于提交系统已有资料,另有要求除外 |
4 | 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
原件: 1 复印件: 0 电子数据 |
—— | 近期直边正面6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 |
5 | 海船船员健康证明 |
原件: 1 复印件: 0 电子数据 |
—— | 已进行船员信息采集的,免于提交系统已有资料,另有要求除外 |
6 | 岗位适任培训证明或者航海教育毕业证书 |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电子数据 |
—— |
原件校核; 已进行船员信息采集的,免于提交系统已有资料,另有要求除外 |
7 |
船上见习记录簿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 | |
8 | 现持有的适任证书 |
原件: 0 复印件: 0 电子数据 |
—— | 已进行船员信息采集的,免于提交系统已有资料,另有要求除外 |
9 | 专业技能适任培训合格证 |
原件: 0 复印件: 0 电子数据 |
—— | 已进行船员信息采集的,免于提交系统已有资料,另有要求除外 |
10 | 适任考试的合格证明 |
原件: 0 复印件: 0 电子数据 |
—— | 已进行船员信息采集的,免于提交系统已有资料,另有要求除外 |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材料 | ||||
1 |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A4 | |
2 | 船员服务簿 |
原件: 0 复印件: 1 纸质/电子数据 |
—— | 原件校核 |
3 | 身份证件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 | 需校验原件 |
4 | 体检证明(近2年) |
原件: 1 复印件: 1 纸质/电子数据 |
—— | 原件校核 |
5 | 近期免冠照片 |
原件: 1 复印件: 0 电子数据 |
—— | 近期直边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 |
6 |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证明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 | A4 |
7 |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 |
原件: 1 复印件: 0 纸质/电子数据 |
—— | A4 |
1.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在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中国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进行船员适任证书签发业务申请后,无纸化办理自动进入审核环节。
2.非无纸化办理的需要到海事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办理,并接受海事管理机构受理审查:
(1)申请事项是否属本机构管辖范围;
(2)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3.通过审查,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受理人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的《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
4.申请人可以在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中国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该申请证书办理进程。
5.证书核发后,若选择自取方式的申请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或回执、《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领取证书。选择邮寄方式的海事管理机构会邮寄证书到指定的邮寄地址。
不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中国籍船员和海上设施上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海上交通安全以及相应岗位的专业教育、培训。
中国籍船员应当依照有关船员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取得船员适任证书,并取得健康证明。
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工作的,按照有关船员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船员在船舶上工作,应当符合船员适任证书载明的船舶、航区、职务的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23年修订)
第五条 船员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三)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还应当经过相应的船员适任培训、特殊培训,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申请适任证书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第六条 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可以向任何有相应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任职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及船员服务簿。
第七条 船员适任证书应当注明船员适任的航区(线)、船舶类别和等级、职务以及有效期限等事项。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
船员服务簿应当载明船员的姓名、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履职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船员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曾经在军用船舶、渔业船舶上工作的人员,或者持有其他国家、地区船员适任证书的船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船员适任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免除船员培训和考试的相应内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条 船员经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其中客船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还应当经相应的特殊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方可担任船员职务。严禁未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船员上岗。
船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5号)全文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海船员〔2020〕282号)全文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2号)全文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海船员〔2021〕46号)全文
https://www.msa.gov.cn/page/article.do?articleId=A4B2D5AD-6592-4A3A-9141-1EB652FD34A4&channelId=25272961-CDA1-4403-BB56-9659C86F1BFD
8、《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海船员〔2019〕141号)全文
https://www.msa.gov.cn/page/article.do?articleId=4EAC9A91-1FF5-43B6-92B2-A4527A68B924&channelId=25272961-CDA1-4403-BB56-9659C86F1BFD
9、《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培训合格证书再有效有关事宜的通知》(海船员〔2016〕685号)全文
10、《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调整引航员适任证书签发相关事宜的通知》(海船员〔2018〕127号)全文
https://www.msa.gov.cn/page/article.do?articleId=A594693E-8223-4CBD-9F76-E7E2D72A3562&channelId=25272961-CDA1-4403-BB56-9659C86F1BFD
办理机构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监督电话 |
广东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7号 |
020-34002611 |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30 |
020-34298158 |
汕头海事局政务中心 |
汕头市海滨路47号海事大楼一楼政务中心 |
0754-88900182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湛江海事局政务中心 |
湛江市霞山区新港路霞山港区口岸业务楼(一楼) |
0759–2258752 |
工作日 08:30-11:45, 14:30-17:30 |
020-34298158 |
广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20号 |
020-37051581 020-37051582 |
工作日 08:30-12:00, 13:30-17:00 |
020-34298158 |
东莞海事局政务中心 |
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虎门港服务大楼 |
0769-82793100 |
工作日 08:30-12:00, 13:00-16:30 |
020-34298158 |
珠海海事局政务中心 |
珠海市香洲区情侣中路15号1栋 |
0756-3349002 0756-3349003 |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30 |
020-34298158 |
中山海事局政务中心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一路16号 |
0760-85310175 |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00 |
020-34298158 |
惠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惠州市大亚湾澳头镇安惠大道12号 |
0752-5566561 |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00 |
020-34298158 |
佛山海事局政务中心 |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24号 |
0757-83100747 |
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 |
020-34298158 |
江门海事局政务中心 |
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72号 |
0750-3813337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潮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潮州市西荣北路119号 |
0768-2139056 |
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揭阳海事局政务中心 |
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0663-8228026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汕尾海事局政务中心 |
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下洋河东侧 |
0660-3358020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阳江海事局政务中心 |
广东省阳江市金山南路口岸新村 |
0662-3300016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茂名海事局政务中心 |
茂名市双山七路6号大院 |
0668-3990218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肇庆海事局政务中心 |
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23号 |
0758-6912820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清远海事局政务中心 |
清远市清城区北江四路9号 |
0763-3129325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云浮海事局政务中心 |
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沿江西路 |
0766-8615570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韶关海事局政务中心 |
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44号 |
0751-8200128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河源海事局政务中心 |
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西行政商务小区 |
0762-3312071 |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
020-34298158 |
梅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
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芹洋秀兰大桥南 |
0753-2215591 |
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 |
020-34298158 |
港珠澳大桥海事局综合业务处 |
珠海市香洲区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港珠澳路246号2楼 |
0756-3316109 |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00 |
020-34298158 |